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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9章 赔偿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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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到王英讲完了,王鼎赶紧站起来鼓掌,然后跳过了这个话题:“王尚书讲的太好了,我大明自古以来就是以德服人,从不无故征伐属国,我们讨伐岛津藩这个不臣,德川家康就来支援岛津藩,难不成倭寇这件事是德川家康指使他们做的?”

    “可是我倭国并非大明属国!”加藤清正这句话直接让南京众人炸了毛,直接嘴炮攻击了二十分钟,反正总的意思就是:“率土之滨,莫非王土,四海之内,莫非王臣!”倭国不承认是大明藩属,这分明是要造反啊!更是必须要征讨。

    最后实在不知道说什么的加藤清正,只好主动提出了德川家康的条件,主要是两条:

    第一,大明从九州岛撤军。

    第二,不得支持倭国叛逆丰臣家。倭国事务由倭国人自己解决,大明不得插手。

    最后加藤清正隐晦提了一下,德川家康可以对明军出兵军费做出一定的补偿。

    王鼎和王英相视一笑,然后转头对张?u说:“张?u把我们拟定的条件给加藤先生念一念。”

    张?u拿出一份卷轴打开,用他那奇怪的,抑扬顿挫的太监音,开始读这几天南京众臣拟定的条件:

    “第一,倭国天皇僭越称帝,必须自去帝号,降为倭国国王。仪仗可以比照大明亲王。

    第二、倭国国王,德川家康还有岛津忠恒(虽然不掌权,但是他是现任岛津家主)去北京请罪!

    第三,大明在倭国设立理藩院(大使馆),所有倭国关于大明事务都必须和理藩院商议,理藩院如果不能处理,报请大明朝廷。倭国不得自行和大明以外任何国家签订条约。之前签订的条约如果未经大明允许一律无效。

    第四,允许大明人到倭国自由行走,自由经商,倭国应该保证大明人的生命安全,大明商人的税收当由两国议定,不得随意增加。

    第五,大明人在倭国犯罪,倭国不得自行审判,审判必须有理藩院的人员在场,如果理藩院人认为判决不公,应该送回大明,由大明刑部进行判决。

    第六,割让九州岛给夏王作为牧马地。

    第七,倭国赔偿大明这些年受到倭寇侵扰,人员财物损失。”喜欢殖民大明请大家收藏:

第219章 赔偿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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